2010年5月4日,我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浙江话剧团有限公司成立。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茅临生为3家新公司揭牌。 浙江歌舞剧院、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浙江话剧团是我省确定的全国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试点单位。按照我省确定的改制方案,3家院团分别转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在对3家改制院团进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将其原资产授权给新组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省财政厅为3家新组建公司的出资人,分别为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注资1000万元,为浙江话剧团有限公司注资500万元。 新组建的公司将引入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有文艺院团性质和作用相配套的艺术生产、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盘活现有文化资源,不断增强走市场和演出经营的能力,努力打造真正的文化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进社会资本,打造股份制有限公司,做强做大企业。同时充分整合现有国有文化资源,盘活存量,优势互补,组建演艺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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