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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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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市场岂能成为打黑打假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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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文化报
作者: 穆强 2006-03-21 11:13:39 |
“乱世藏黄金,盛世兴古玩”。2002年,国家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允许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收藏的文物,可以依法进行流通,因而,古玩市场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生活水准和文化欣赏水平的不断提高,使民间收藏愈加火爆,被业内人士称为“最牛皮的市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
据业内不完全统计,当今各类收藏协会、文物藏品市场近万家,收藏队伍3000余万人。北京的潘家园、太原的府西街、广州的荔湾,加之陕西、甘肃等地的文物市场休假日非常火爆。仅北京的年交易额就有十几个亿,地下交易更是无法统计,拍品成交额也很高。
市场繁荣了经济,同时也引发两个问题:一是地下文物黑市猖獗。2004年,据国家文物局统计,全国共发生36起馆藏文物、寺庙文物以及田野石刻被盗案件,而破案率仅为20%,其中,丢失文物200余件。被盗窃的文物一部分通过走私通道出境,另一部分通过黑市销赃。甚至有些竟成为拍品,登上拍卖场,被收藏家堂而皇之地买走。二是“文物旧货市场”假货充斥,约占市场的90%以上。摆在柜台上的少有真文物,“真东西”(违法出土文物)大多在地下交易。由于多年对赝品听之任之,长期地放纵,导致管理的严重失控,市场被扭曲。在年交易额上扬、古董商人赚钱的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受骗上当。
■对文物造假看法不一
对文物造假认识的不统一,是市场假货充斥的一个主要原因。古董、字画仿品,古来有之,历史上相沿成习,“有真有假是古玩行的老套子了。”一些业内人士这样认为。殊不知,消费者也由此上当。明代书画大家董其昌有一则笑话,说他的几个学生有一次想考考老师的眼力,就把自己的画作与老师的混在一起,结果董其昌误把徒弟的画当作自己的画挑了出来,学生们甚为得意。这则故事至少反映了两个问题:第一,名人画作不一定都是高质量的艺术品;第二,“伪者未必就劣,真迹未必不草率”,此为启功大师生前说过的一句话。艺术含自我修养,陶冶也不外乎有临摹借鉴,学习别人的长处,求其艺术的“真”谛,有益于技精业长,这本无可非议。问题的关键是,仿别人的艺术品,还要欺世盗名顶替,欺骗买家,侵犯别人的名誉掠为己有,就成了不道德的陋俗了。
近几年,国内大小市场上常有瓷器、青铜器的仿品出现,既有利用科技手段制造出的技艺比较精湛的造假品,也不排除那些小作坊用损招阴招、竭尽行骗之能事的糟糠之作。造假成了“障眼法”,不但危害百姓,也使专家受骗,真假难辨。笔者认为,这与多年来对市场假货疏于管理有很大关系,客观上说,这也是一种渎职。
■呼唤相关法律尽快出台
目前的文物市场流通尚缺乏一部强有力的管理规章。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虽已颁布,或许由于缺乏对基层的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县级文物保管基层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得不够,有些内容与地方实际工作不符。例如,依据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设立文物商店,须经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但是实际上,全国称之为文物古董的市场为数不少,经省级主管批准的却不多。
据调查反映,在西北某市,现存的古玩市场尚无一家向省主管部门申报过,严格说这些市场均属非法。可有些已生存了多少年,而且方兴未艾,主抓的却是工商部门,文物管理只是摆摆样子。这与现行体制方针岂无关联?况且省级以下国有文物商店现今能存在的也很少,政府无征集文物的经费,法规中说要有“200万元注册资本”从何而来?商店只有倒闭,昔日国家有效地控制文物的渠道已不畅通。而不法市场,虽违法经营,但趋之暴利,钻了国家法规不完善、管理不健全的空子,扰乱了市场。
■文物保护“五纳入”得不到有效贯彻
中央提出文物保护“五纳入”已经10年了,要求“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但至今地方政府由于这样的困难或那样的原因贯彻得仍不能令人满意。
文物工作说白了是在保护我们炎黄老祖宗留下的“文化家当”,当今有人却形容文物部门是在“抱着金碗要饭”,文物工作要面对来自各方觊觎的压力;即使是一些社会相关执法部门,对文物保护的认知程度至今也不能说是很到位,以至还思考把收缴的文物当作发财的“敲门砖”――奖金,而不想“完璧归赵”。
县、市一级文物保管所是最基层的文保执法单位,但至今大多还经费拮据,工资得不到有效发放,这与今天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国情难以成正比。专业工作者很少,保管条件简陋,执法设施落后,如果发生馆藏、田野文物被盗案,县级单位最好的交通工具也只是自行车,与城管大队相比,既无强盛的管理队伍,更甭说配备机动车了,与公安协作的有效机制得不到发挥,对文物盗窃犯罪又怎能严厉打击和遏制呢?
■文物考古鉴定等人才匮乏
当今文物市场,需要高素质的既懂文物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文物商店,其中之一要具备“有五名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而事实上,省级以下具备这样专业职称的又有真才实学的人员却每况愈下,专业人员老化,文物考古鉴定等人才匮乏。以北方某市为例,那些通过关系走后门进单位的,要么是学非所用或不学无术的,要么是填充和挤占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
众所周知,文物鉴定需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如不进行培养、长期实践,眼力得不到提高,就会“不识庐山真面目”,岂能识别市场上的真与假?而按照文保的现行规章体制,文物长年锁在库房里如同“藏在深闺人不识”,对于新手来说,见面的机会本来就很少,更不用说像收藏爱好者那样天天把玩、研究了,其鉴识能力如何提高?文物不法分子由于利欲熏心,长年以来在与文物接触的机会中,锻炼了眼力,在分辨真假文物上欺骗消费者,又与专业人员相抗衡。目前专业单位的人才培养问题已是当务之急,解决不好就会成为潜在危机。
新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面对市场大潮呈现出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我们冷静地思考如何应对。令人兴奋的是,国家文物局针对市场流通,正在制定相关法规。如果说制定法规是必要的,那么,认识法律和依法可行的整治措施的出台就更为重要。深入贯彻文保“五纳入”,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增加相应的执法保护投入,创造必要的保护条件,培养骨干,都是当今文物事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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