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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监管的通知
    2005-12-21 15:17:24
                               浙文督〔2005〕18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我省文化市场监管力量得到加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总体良好。但同时应清醒认识到,演出、网吧、音像等文化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近期,建德查获安徽蛇展团色情演出,永嘉查获蓝天演艺广场色情演出,温岭太平柒陆网吧在营业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治安事件,各地文化市场行政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文化市场处于活跃时期,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加强对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节前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组织一次大检查,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健康、有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祥和的节日文化氛围。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提示》,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安全检查工作,突出对影剧院、歌舞厅(演艺厅)、游艺厅、网吧等人员密集的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
    二、深入学习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依法加强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演出活动,防止含有淫秽、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演出。
    三、节日期间是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发时期,各地要以查处网吧接纳未未成年人为重点深入开展网吧监管工作,为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加大对有证电子游戏机房等游艺厅的检查力度,检查重点为赌博机和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同时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无证游戏机房的查处工作。
    五、结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国家广电总局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音像市场监管保护<无极>等重点影片发行放映的通知》,积极开展打击盗版活动,整治重点为音像批发、零售市场。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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