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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第三次评估定级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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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1 17:21:19 |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要求,现将经文化部核定的我省参加第三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的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于5月19前函告我厅社文处。电话、传真:0571-85211726。 一级图书馆 绍兴市图书馆、温州市图书馆、金华严济慈图书馆、海宁市图书馆、温岭市图书馆、余杭区图书馆、永嘉县图书馆、临安市图书馆、富阳市图书馆、海盐县图书馆、余姚市图书馆、上虞市图书馆、嵊州市图书馆、象山县图书馆、安吉县图书馆、兰溪市图书馆、东阳市图书馆、奉化市图书馆、临海市图书馆、嘉善县图书馆、德清县图书馆、浦江县图书馆、武义县图书馆、诸暨市图书馆、岱山县图书馆、云和县图书馆、桐庐县图书馆、萧山区图书馆、桐乡市图书馆、椒江区图书馆、温州市少儿图书馆、 二级图书馆 瑞安市图书馆、淳安县图书馆、金华市少儿图书馆、鄞州区图书馆、乐清市图书馆、北仑区图书馆、镇海区图书馆、永康市图书馆、三门县图书馆、普陀区图书馆、义乌市图书馆、缙云县图书馆、仙居县图书馆、开化县图书馆、舟山市图书馆、玉环县图书馆、嵊泗县图书馆、 三级图书馆 衢州市图书馆、瓯海区图书馆、松阳县图书馆、磐安县图书馆、黄岩区图书馆、新昌县图书馆、洞头县图书馆、龙泉市图书馆、景宁畲族自治县图书馆、平阳县图书馆、青田县图书馆、庆元县图书馆、江山县图书馆、建德市图书馆、天台县图书馆、遂昌县图书馆、常山县图书馆。
浙江省文化厅 二00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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