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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网吧:守望中的困惑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作者: 崔成泉  2006-03-24 15:26:17

    面对网吧业新一轮产业升级的发展趋势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年内重新调整出台的利好消息,刊发此文就是希望引起业内人士和专家以及管理者对网吧业予以更多的关注并发表建设性的意见,破解网吧业的结构性矛盾,从而为网吧业的产业化进程创造一个更加和谐、良性、有序的市场环境。 

    某一项产业政策或者法规的出台不仅直接关系到产业自身能否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政府和企业能否协调一致,共同促进产业发展的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依法行政,注重立法、执法、司法成本和效益分析,就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增添新的积极因素。 
                                               ——编者

    为扩大网吧的内容服务,吉林英图网络联盟专门开辟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区。

    从去年7月全国9城市实施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试点,到正在调研并将于年内修改出台的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在如此重大利好政策的鼓舞下,网吧业特别是网吧连锁企业对整个产业的发展态势充满了期待和企盼。尽管这种期待和企盼有些漫长甚至苦涩,但面对几千万元的沉没成本,他们的选择只能是再砸进几千万以图自救。从地处中原的武汉到东北的长春再到西北的西安,一路走来,记者发现,连锁网吧这种守望中的困惑不仅承载着转型期社会所具有的双重性症候,而且更富有在信息社会条件下推进网络文化建设的重大使命。

    转型升级 舍我其谁

    众人瞩目的中国互联网终端市场,经过大浪淘沙,近年来除了硕果仅存的几家国字号网吧外,真正挺立潮头、引领行业发展的是地方性连锁网吧。无论网吧门店的数量还是单机占有量,国字号网吧都无法和地方性连锁网吧相抗衡。尽管连锁网吧在整个网吧市场中尚未占据主导地位,但其影响力和作用却是单体网吧无法相比的。大力发展连锁网吧的政府意志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张扬。与之相伴的是,一批富有高文化、高技术又有资本实力的连锁网吧经营者茁壮成长起来。

    作为其中的代表性人物,现任湖北星网咖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的李红利宛如一位“传教士”,游走于业内外,穿梭于政府和企业之间,为网吧连锁奔走呼号、传经布道。尽管业内有人说“他只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但无法否认,从承办2005年全国首届连锁网吧高峰论坛,到最早提出网吧业需要整体转型升级的“阳光计划”,经过充分的酝酿和准备,在去年年底,李红利毅然将已经具有一定品牌影响、160多家门店、网吧电脑总量已达4000多台的“星网吧”更名为“星网咖”。由“吧”到“咖”,一字之差,开始了自我革命。虽然这种“革命”张扬的仍是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等连锁业态的核心概念,却充满了李红利式的理想主义色彩,从而使星网咖具有了扭转整个行业形象、加快网吧产业化进程的一种界标性的意义。

    事实上,致力于网吧业整体转型升级的不只星网咖一家。全国许多地方性连锁企业也都表现出了一种舍我其谁的姿态。在西安,小蚂蚁因特网连锁品牌俱乐部,凭借资本和技术管理平台的优势,迅速确立起自己在陕西的地位,今年又举资3000万元开疆拓土;在长春,吉林省英图通信网络信息公司,借力吉林省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市场环境,也开始在全省地级市以及县城谋篇布局。与这种积极的市场扩张战略相呼应,这些企业更加注重企业自身的建设,从多元化、细分化的上网服务专区到管理团队的培训,从店内外特有的风格设计到一系列公益性活动的推广,无不表征连锁网吧企业在为整个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行着扎实不懈的努力。

    四大焦点 困惑中的期待

    然而,与连锁网吧企业这种积极进取的姿态不相适应的是,网吧业许多痼疾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虽经行政主管部门几近一个年度的集中专项整治,网吧经营秩序有了相当的改观,但黑网吧仍有存活的空间。早期开办的单体网吧由于没有进行设施更新,环境没有进行必要的改造,仍然呈现出散、乱、小、差的状态。表面看来,造成这种状况有市场自身发育的因素——网吧毕竟还是一个新兴的业态,但究其实质,是因为网吧业自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矛盾,这种矛盾既反映在政策法规层面上,也体现在政府监管理念和施政方式上以及经营主体的违规行为上,同时还包括整个社会对网吧业的认同度上。连锁网吧的期待与困惑也由此具有了一种宿命式的色彩。

    这种宿命性的期待与困惑,首先反映在落地难。所谓落地难,一方面表现在连锁网吧不能获得开店指标;另一方面,连锁网吧的审批程序比单体网吧更为烦琐,从而制约了连锁规模的形成和发展。尽管上至中央政府,下至主管网吧行业的文化部一再倡导和推进连锁业态,但受制于地方保护意识和个别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不作为,或错误地理解总量控制宏观政策,致使连锁企业难有作为。有的地方政府负责人甚至放言,谁敢发放牌照,谁就先把辞职报告交上来。

    有的文化行政部门,以总量控制为由一再推诿,人为设置障碍,使规范经营的企业难以进入市场,即使能够进入市场,也使连锁企业付出了相当的公关成本。这在客观上不仅影响了优良资本的进入,甚至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无序状况。更为重要的是,严重阻碍和影响了网吧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进程,连锁网吧无法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其次,由于网吧行业的产业定位不清,一方面是将网吧作为娱乐行业征收25%以上营业税,另一方面是各地对单体网吧采用包税和默许少报收入的惯例,使得规范的连锁企业只得采取单体网吧的传统组织模式做连锁,其结果是法定的税收并没有征收到,同时也导致网吧不能真正做到企业化运营,致使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难以进入。于是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守法经营的网吧企业死得快、死得早,偷税漏税的黑网吧反而能够存活和滋生。从市场博弈的角度看,高税赋不仅影响守法经营的企业通过合法收益进行扩大再生产,防碍阻击违规企业的良性市场机制的形成,同时也严重削弱了合法经营的企业与违规企业进行博弈的力量。更为重要的是,网吧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终端场所,尽管有互动娱乐的功能,但其本质仍是一个信息服务业,因此套用娱乐业标准确定税赋显然有悖于网吧业的本体定位和功能。

    采访中,关于禁止网吧24小时营业的问题也是许多从业者极为关注的。这个问题同样关系到如何认识和判定网吧产业的定位。且不说,上网者为减少上网费用,有权利自由选择上网的时间;且不说,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只要不影响公共安全、不违法,同样有权利自由决定企业的经营时间(这在《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因此有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施行零点断网的做法,不仅过于武断,也违背了网络无限这样一个互联网的本性,同时也浪费了网吧经营的资源,变相提高了网吧的资产折旧率,加大了网吧从业者的经营成本。

    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经济相对落后、人口总量超过13亿的中国,如何填平数字鸿沟,不只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职责。现实的窘况是,一方面是规范的连锁网吧禁止未成年人上网,一方面是黑网吧和不规范的网吧大量吸纳未成年人上网,直接增加了不可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还值得我们思考的是,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对于广大农村的青少年又意味着什么呢?当然,这又是一个大话题。

    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建立网络长效管理机制首先应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应该是一个市场化的机制。任何产业政策的制定都应当遵守法制、科学的原则,更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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