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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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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谢霆锋、容祖儿到温州演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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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0 16:03:35 |
浙文港澳台〔2006〕35号
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你公司浙文交[2006]5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谢霆锋、容祖儿于2006年5月26日到温州体育中心体育场参加“关心下一代(温州)公益演唱会”演出。该演出由温州传眉心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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