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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陈晓东到杭州演出的批复
2006-04-30 15:57:17
浙文港澳台〔2006〕36号
杭州演出有限公司:
你公司杭演[2006]24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陈晓东于2006年4月27日来杭州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开幕式文艺晚会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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