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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万梓良到义乌演出的批复
    2006-04-30 15:57:41
    浙文港澳台〔2006〕38号 



杭州演出有限公司: 

    你公司杭演[2006]22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万梓良于2006年5月1日到义乌作嘉宾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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