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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国文化创意模式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作者: 雷体沛 林秀丽  2006-08-31 15:09:08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人们在消费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商品的文化品位、文化价值。所以,在商品开发和商品推销中也要求注意对商品进行适当的文化定位。在这一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近几年的迅猛发展,正是适应了当今时代文化消费的心理需求,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寻求有“创意”的新的适合消费群体的文化产品。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晚期就已经重视并把文化创意产业列入经济和文化发展策略中,取得了巨大经济效益和国民经济产值。最近在中国的各大城市也掀起了“创意”热潮,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深圳等城市相继制定了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和政策。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在短短的发展时间内,虽然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如“女子十二乐坊”在日本带来的“华流”及创下的数亿元人民币收入,但是还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如对欧美创意模式的一味模仿,缺乏民族文化意识、文化创意产业的品位不高、从业人员的自身人文素质不高、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达成以下认识:
    一、必须牢固树立民族文化意识。后殖民时代,西方霸权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侵略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通过思想文化的渗透来达到对该国进行经济、文化上的控制的。在这当中,文化创意产品的大量输出,已经给我们国家的经济和文化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对我国的民族产业造成巨大的压力。他们在把商品投放到我国的同时也把他们的价值观念、消费观念、审美观念移植到我国。时间一长,我们就会对它们产生依赖感。而国内的一些创意产业为了应对这股冲击虽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策略,但是其中有很大部分是对西方的模仿和抄袭。要想在国际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不仅需要我们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还要有强大的文化背景做后盾,而此前我们显然对后者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这也是我国目前文化创意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想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建立我们自己民族的审美话语权,建立一套自己民族的价值观念和消费理念。而这一切都有赖于我们对自己民族文化的准确定位,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的文化创意。没有特色又没有文化底蕴的商品在市场上是缺乏竞争力的,而这种特色要得到认可,就必须扎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在商品消费的同时也在增强人们的民族文化意识和民族审美意识。民族意识可以说是文化创意中的一个立场问题,但遗憾的是人们对此认识并不深刻。我们今天面临的是要在文化上取得独立,在这其中,用民族的文化创意来应对全球化浪潮的冲击是极其重要的。
    二、提高文化创意产品的文化品位。文化消费时代的受众是多元的,因而对于创意产品的文化品位也要求多元化。一个成功的创意设计者在推出它的作品之前,必须先要了解它的消费对象的文化心理需求,并进行一番市场调查,方能对其产品的文化品位进行准确定位、调整,使自己的创意产品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获得经济效益。而这里实际上涉及到如何处理主流文化和边缘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高雅文化和低俗文化的复杂关系问题。关系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产品的销量以及市场前景。时尚、流行固然可以带动消费,我们常常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时尚和流行的东西的生命往往是极其短暂的,这其中原因当然比较多,但这些东西往往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人文精神的缺失和人文关怀的缺席,也可以说是缺少文化底蕴。其实,消费者群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可以通过舆论的引导,在文化消费领域进行启蒙来培育市场,提高消费者的文化品位和审美取向,这样就达到了一种良性的双向互动。我们的文化创意不仅担负着品牌的创立任务,更应该自觉地担负起提升民族精神的责任。一味强调符合消费者胃口的做法是机械唯物主义的,是不负责任的;只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在精神文化方面的负面影响,是极不可取的。因此,必须杜绝在影视、电视等娱乐产业中的低级媚俗现象,呼吁文化创意产业部门应该具备高度的社会道德感和责任感,也呼吁国家有关监管部门能够严加监管,制止和预防一些不良的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流通。因为,当今传播媒介的发达使得创意产品的传播范围更宽广,创意产品不仅代表一个企业的形象,也代表着整体的国家形象。要提倡多生产一些高品位,能体现民族特色、审美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三、处理好创意和传统文化传承的关系。目前存在这样一种偏见:越是反传统的东西就越是有创意的东西。其实,一方面传统的东西不见得都是失去了生命力的东西,能成为传统恰恰证明其本身是具有生命力的,而且真正的传统是任何人都无法摆脱的。现代中国人对自己的民族传统并不十分熟悉。在大多数人都遗忘了传统时找回遗失的传统也未尝不是很好的创意。现代社会的浮躁心理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与传统断裂之后又没有找到新的价值诉求的一种迷茫心态。文化创意要善于挖掘和表现传统文化中尚有生命力的东西。今天的文化创意产业之所以没有很好地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传统的无知造成的。成功的文化创意应当以唤醒国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记忆为己任。
    文化的作用是巨大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文化的力量也是巨大的。二战后的日本和德国很快在废墟上重新崛起,成为经济强国,这其中他们自强不息的民族文化才是更为至关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文化比之于科技是更内在的东西,要在科技上成为强国远比在文化上成为强国容易。因此,文化立国比之于科技立国是更具有远见卓识的。当然,文化和科技是可以并举的,这里并没有轻视科技作用的意思。只有上升到文化立国的高度,我们才能认识到文化创意绝非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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