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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博物馆发展文化产业的反思
来源: www.ccdy.cn  作者: 李玉  2006-10-27 10:26:26
    不久前,不少媒体都报道了这样一个信息:据中国博物馆学会理事长张文彬介绍,全国2200个博物馆中,大约有三分之二生存困难。全国文博系统的囊中羞涩,使很多珍贵文物和历史文化资料都面临保护不力甚至消失的困境。
    根据国际博协章程的规定,“博物馆是一个不追求营利、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公开的永久性机构。它为研究、教育和欣赏的目的,对人类和人类环境的见证物进行收集、保护、研究、传播和展览。”博物馆作为公益性事业机构,是一个地区文明和文化的象征。它的非盈利性决定了博物馆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拨款,而不是靠门票等商业性赢利。在市场经济的今天,随着社会对博物馆需求的提高,随着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需要,博物馆资金困难的问题愈显突出。但博物馆搞文化产业真的是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最佳方法吗?博物馆经营创收弊端何在? 
    在我国,博物馆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社会筹资以及博物馆经营创收三种途径,其中政府财政拨款占了绝大部分。但从实际情况看,博物馆要发展,单靠增加政府拨款远远不够。近年来,国内有的博物馆囿于困境竞相搞起了经营创收,尝试发展文化产业,或者出租展览场地、房屋,利用展厅办商品展销会,办餐厅、舞厅或者亲自办公司搞展览展销、旅游开发。但其中的多数都由于种种原因既没有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还严重影响了博物馆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形象,得不偿失。
    但是纵观博物馆发展史,必须承认的是,资金短缺一直是许多博物馆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如何合理有效地筹资就成为了博物馆“经营”的主线。
    笔者认为,文博产业要慎提,更要仔细对待,但博物馆搞一些正当、合适的经营创收也是必要的。首先,博物馆可以获得一些展览门票收入、场地收入。其次,可以加强与兄弟博物馆的合作,与相关机构尤其是旅游部门进行合作。第三,开发旅游纪念品、文物复(仿)制品以及文博书籍、画册等,在富有文化氛围的附设商店进行宣传出售。第四,进行一些有偿服务,如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搞有偿鉴定、有偿文物保养、修复等。
    同时,博物馆在进行经营性创收时,笔者认为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关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履行主管部门对文物利用的一系列规范文件的规定。第二,搞文化产业的部门、人员要和主业人员分开,设立独立部门。第三,不应影响主业,要努力配合博物馆的氛围搞好服务。第四,明确博物馆经营的最终目的,明确界定产业发展的范围。总之,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文化遗产的功能更多地体现了其公益事业的性质,也就是说博物馆在文物保护、文物征集、基础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本身是不可以追求赢利的。博物馆应当牢记自己是社会公益机构,终极目标是服务社会大众,提高大众文化素质,不能以盈利为最终目的。
    其实,博物馆搞文化产业是为了解决博物馆的经费问题,但经营产业带来的问题繁多而复杂,很容易使博物馆走入歧途。因此,应当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西方博物馆资金筹措的方法,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扶持力度,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向博物馆捐赠,在此基础上也可进行合适的旅游纪念品开发等经营来壮大博物馆的财力。同时,博物馆内部更要加强管理,提高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活力,以促进文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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