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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传说学理论指导传说类“非遗”名录项目的动态保护
来源: 浙江文化信息网  作者: 吕洪年  2008-06-15 11:2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今天全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这项工作国外已经搞了好多年,我们还刚开始。外国的经验应当吸取,但是由于文化背景,特别是文化历史的不同,我们有5000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对这项工作应当成为“龙头老大”,我们走的路,也许能成为保持与延续人类文明的典范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一个重要的门类,便是以口头语言为基础的民间文学,其中特别是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与叙事诗等,尤为突出与丰富。今天我们在浦阳江畔西施故里召开传说类“非遗”名录项目的保护与传承,意义特别重大,因为我国5000年的文明史,除了有文字记载的以外,大量的还存在于老百姓口耳相传的“无形”文化之中,如果它们一旦中断,不再保持与延续,那就会出现一个历史的断层,所以,这个研讨会的主题,便特别地富于普遍意义。
  我今天今天说的主题是“用传说学理论指导传说类“非遗”名录项目的动态保护”,主要想谈三个方面的意见,就教于北京与全国各地来的专家学者。
  一、传说无止境,采风应不断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就是“吃不穷,用不穷,打算不好一世穷”。保护“非遗”名录项目,有专项资金,我们到底应该怎么花?中国的老传统,便是“钱要花在刀口上”,那么,什么是我们“非遗”保护的刀口呢?现在有不少地方,都在抓紧拍摄录像片,把无形的文化物质化,便于推广与保存,这当然好,但我认为传说是个“汪洋大海”,13亿人口,几乎都是传说的主体。同时兼是传说的创作者和传播者,你能把13亿人讲的故事都拍下来吗?显然不能,拍录像是静态的,而我们更高的要求则是要动态的,也就是要活态的。
  我国的民俗学之父,民间文艺学与民俗学的奠基人钟敬文先生,他老人家生前倡导的传说学,认为民间老百姓中间的传说,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它总是后浪推着前浪,不断地吐故纳新,激浊扬清,直到永远。西施、董永、牛女、梁祝、白蛇、济公这六大传说,最初都是涓涓细流,后来经过文人的采录、加工、整理、改编与再创作,才流淌成大河大江,成为一个完整的有人物、有故事、有情节、有头尾的传说故事。它们又经过多少年的流传,才成为今天这样很有影响,并且几乎是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作品。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即传说故事在定型之后,特别是在多种艺术形式移植之后,是不是在民间老百姓中间还在继续流传与创新?根据我的采风经验,回答是肯定的,比如西施传说吧,不仅有口头文学、通俗文学、作家文学、戏曲文学,但它今天仍然还在不断地“吐故纳新”永不停歇。例如我就采集到一个新的传说,说西施从吴宫回到越国之后,便与范蠡大夫泛五湖而不知所终,西施与范鑫在越国灭吴并称霸中原的伟业中,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但他们最后“功成身退”,不知到哪里去隐居养老了 。这便给人留下一个“悬念”,一个“谜案”,这便在定型的故事中又留下一个“故事因子”,留下进一步让人想像与加工创作的天地。所以有传说这样说,范蠡与西施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归隐,西施最先谢世,范蠡为她建墓,墓旁有一棵大树,是范蠡亲手所植,因为他在树根底下用瓦片架了一个个空档,这棵树便长得郁郁葱葱,千年不枯不凋,人们还常去瞻仰和祭拜。因为西施的真名字叫郑旦,所以在她的故里建了一个“郑旦庵”。这些传说,不管你信与不信,但都说得像真的一样,似乎便是真的历史投影。
  西施传说是这样,我相信其他传说也是这样。但是至今都没有听说过有什么地方组建了一个个“采风队”并采集到什么老传说的异文和传说的新品种,所以我提的第一个建议:便是要保护传说类“非遗”名录项目,则必须建立“采风队”,并进行专门培训,由老一代民间文艺工作者进行传、帮、带。采风时,带上故事员、故事手、故事家,以故事引故事。而今天采集到的新故事,很可能就是当代社会生活与民间意趣的反映与沉淀,对后人来说也很有价值。
  二、传讲有平台,村社建沙龙
  传说故事的传讲平台,一般都是农村、社区、街道,或田头地角,或茶楼酒肆,或祠堂庙宇、路廊凉亭等等。如今农村与城市一体化,经济发展,面貌改观,其传讲故事的生态环境起了很大的变化。过去故事创作与传播,大多是自发的、任意的,并没有一定的宣传意识,今天我们要保护与传承传说类“非遗”名录项目,就不能停留在以前那种原始的形态,而应当根据传说学的原理,积极、主动地营建一个自编、自创、自娱、自乐、自讲、自传的故事原生态。否则,要保护与传承六大传说,则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这种由群众自愿组织起来的故事沙龙,如今已经不是哪个人的构想,而是已经在广大农村、社区出现并为群众所欢迎与喜爱的新型活动平台了,例如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便团聚了一批故事爱好者,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创作了100多篇故事,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在《故事会》、《故事林》、《古今故事》、《传奇故事》、《故事春秋》、《山海经》等刊物上发表,有的还上了网站,成为故事“派对”,有的还在网上举办故事创作辅导,出版了《推开新故事创作之门》的理论书籍。这种火爆的现象成为新时期民间故事活动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们千百年来无比丰厚的民间故事传统,如果不能在今天继续 “活态”生存,而只有六大传说这样的“古老堡垒”,一旦失去群众热爱故事、传说的生活基础,那便必然成为僵死的东西,难以长久。
  所以要保护与传承传说类的“非遗”名录项目,必须建构新的故事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出现的,既有创新的故事,又有传统的故事,更有老故事的新异文。这种老故事的新异文,沉淀了今天时代民众的理想、意志与愿望,传到下一代,便是十分珍贵的口述历史。传说学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一个民间的故事,最初都是有一个原创者的,因为这个故事传达了广大民众的心声,这个故事便长着翅膀到处飞开了。一旦飞开,便边传边增加了新的内容和细节,成为群众集体的创作,从而其作品也就成为新的民间故事,它可能是传统的,也可能是传统基础上变化的,更可能是完全新颖的。只要它能传开,便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成为群众自己的东西了。
  故事沙龙探讨故事的结果,认为许多传统故事之所以能在全国范围内传播,究其原因,便是因为这些传说故事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与人心向背,同时他们的研究又往往发展了传统的故事,或飞出了种种新的故事。例如有一个故事说《梁山伯是只呆头鹅》,他的吐血而死不值得同情,因为祝英台对他的种种暗示,他都不理会,而且迟迟不赶到祝家庄,这能冤谁呢?又有一个故事说《祝英台不爱梁山伯》,因为“楼台会”时,祝英台没有一点反抗包办婚姻的表示,她的闯坟,也不是自己往梁山伯坟里跳,而是天上的“雷击”使梁山伯的坟裂开了,祝英台自己一不小心,被陷了进去。这些故事的新生与流传,我想想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今天时代,是改革开放的时代,谁还能为一次爱情的失败而去寻死,“生不能共罗帐,死也要同坟台”这种选择观念是没有必要的,毕竟生命最可宝贵。我认为故事沙龙对传说故事的改骗与再创作,才是真正的保护与传承。
  三、从小爱故事,长大变传人
   传说类“非遗”名录项目的保护与传承,最关键的一环便是代表性传承人的延续与扩大。所谓代表性传承人,我的理解是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确有传讲故事的才能与经验,并且有较多的故事能讲;二是在他周围有一批忠实的听众,为群众所信任与爱戴;三是他还能指导别人讲故事,传授讲故事的经验与技巧。如今,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故事员、故事手和故事家,确实已经不多了,而且它的发展趋势,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很多老一辈的故事高手,都己陆续谢世,所以传说类“非遗”名录项目的传承,其前景令人堪忧。
  如今,不少“非遗”名录项目的传承保护地已经意识到培养故事手的极端重要性,他们从少儿抓起,把传讲故事的活动引入学校和课堂。他们编辑故事教材、故事范本,组织故事小组,研讨故事艺术,甚至积极倡导故事传播、故事赛奖、故事推广。这是一种十分可喜的现象。
  事实证明,很多老一辈故事员、故事手大多也都是从小爱好而起步的,他们有的从小听奶奶、外婆讲故事,在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故事种子”;有的在贫穷的生活环境中,依靠“传讲”故事获得精神上的排遣与慰藉;有的接受说书人、演艺家的影响,受到深厚而丰富的故事传统的熏陶与浸染而走上职业或与半职业艺人的道路。过去旧社会,这些民间艺术家为生计所迫,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挣扎,但无不醉心于艺术,孜孜以求,精益求精,便一步步地成就了他们的独到艺术。可如今,随着社会的变迁,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的交流与通讯工具的发展,像过去那样的自发传承的形态,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大面积存在。但是我们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间老百姓中间原始萌芽状态的故事、歌谣等等则永远也不会消失与枯竭。所以“非遗”名录项目的保护,只能是两条腿走路。一条是群众的萌芽状态的口头文艺,一条是团聚于故事沙龙的热心人与志愿者的集体创作。这其实也就是“普及基础上的提高与提高指导下的普及以及两者结合”。有了这样的结合,才可能在群众中涌现出一批积极分子与故事精英,通过他们去带动一片,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向青、少、儿三种人“传”、“帮”、“带”,从而使故事的传统,文艺的氛围,寓教于乐的功能等等,便可望持续发展,故事之树才可能永远常青。这也便是传说学理论所揭示的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规律之一。
  要在青、少、儿中间传承故事,根据某些地方的实践经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培养他们的兴趣,通过老年人的讲述,使他们爱听、爱学、爱讲、爱传。有一个故事员试着到中学的课堂讲《孟姜女哭倒长城》,没想到,他原汁原味地讲完之后,有个女孩子站起来说:“老师讲的同我听到的有一点不同样,不是孟姜女‘哭倒’长城,而是孟姜女从杭州‘哭到’北京。”于是她便讲起孟姜女送棉衣,如何地长途跋踄,历尽千辛万苦。显然,在她的小脑海里,长城是不能哭倒的,说明老百姓中间又有了新的传说,并引起了孩子们的极大兴趣,自然会把听来的故事传开去。2、要根据他们求知、成长、想像、游戏、学习等多方面的需要,有的放矢地为他们提供有益的精神滋养;3、在成长的道路上,特别要强调“故事”的作用,用许多名人的成长经验和名人的成长故事,去启发与开导他们;4、要安排科学的循序渐进的步骤与方法;5、进行青、少、儿不同年龄段的故事赛奖;6、把故事苗子组织起来,进行重点的培养,并进行必要的实践交流;7、学习故事理论,掌握故事创作规律与方法;8、阅读故事的经典性范本,包括世界各地的著名故事。总之,要花大力气,把保护与传承故事的事情真抓实干,落到实处,做出实效。
  从小爱故事,长大变传人。这项工作不是一就而蹴,不是立竽见影,不是权宜之计,而要坚持不懈,长期投入,持之以恒,反复进行,并且不断总结经验,适时地加以宣传推广。
  培养与发展代表性故事传承人,这是保护与传承“非遗”名录项目的重要之重,万万不可掉以轻心,只规划不落实,只放炮不中的,只响雷不下雨,是根本不行的。
以上三点意见,说说容易,做做困难。但我们不应当见难畏缩,而应当见难而上。这些意见,还必须通过立法,写进法规并作为行政职能部门考核的内容。我们有的省市已经有了“非遗”名录项目的保护条例,以上意见应当把它补充进去。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把我们民族的根留住”、“不要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高度来对待、来认识,从而保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上下互动,务必达到预期的目的与效果。
  (作者 系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中国西施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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