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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我国新农村文化发展活力的切入点----重点在新、精、品、民、特、人六字上下功夫
来源: 文化传播网  作者: 阮晓春  2008-02-22 16:30:21
    十七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中办发[2005]27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意见》中指出:“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变化、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我国新农村文化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和突出成果。但是,在喜人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农村文化建设与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如:开拓创新、文艺创作、文化活动、特色文化、农民主体作用、队伍建设等问题还亟待解决。
    新农村文化的“生命”在于活动,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在于创新;没有创新就难以生存,没有活动就没有“生命”。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办发[2005]27号文件有关精神,不断增强新农村文化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我国新农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标,笔者认为重点在“新”、“精”、“品”、“民”、“特”、“人”六字上下功夫。
    新——开拓创新
    新:就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新阶段、新高度、新要求、新起点的新时期要不断创新。面对新时期,我们要有新思想、新思路、新举措,重点做到:一、管理要“新”。各级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文化部门,要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二、文化活动要“新”。新农村、新农民,必须要有相适应的“新文化”。这要求我们在开展新农村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时,要创新理念,不断更新活动形式和内容,不要一台戏演一年,一个活动模式管几年,要根据服务对象、受众主体、乡俗民情的不同,不断变化更新。只有这样,我们开展的新农村文化活动,才有强大的生命力、吸引力,才能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
    精——创作精品
    精:就是要下功夫加工创作一批反映新农村建设成果、新农民新变化的、广大农民喜欢的农村文化“精品”。目前农村题材或以农村文化部门加工创作的精品,相对不多,不能较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因此,我们要在“精”字上下功夫。重点做到:一、大力加工创作有地方特点的民间艺术精品。我国历史文化悠久,民间艺术丰富多彩,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所喜爱。我们开展“精品”创作活动,一定要以本地特点为主,发挥本地强项,才能加工创作出一批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艺术“精品”。江西省吉安市群众艺术馆,近几年实施“精品”战略,以本地特点为主,取得较好成绩。2005年组织策划并与永新县广电局和文化馆等一起,共同加工、创新民间曲艺——永新小鼓《宝朵接婆》,多次获得省市一等奖和国家级奖;2007年11月又获文化部十四届“群星奖”表演奖。此外,与有关县区文广局和文化馆共同加工创新了永新《盾牌舞》、吉安县《鲤鱼灯》、泰和县《虾公灯》、青原区《彩擎》等民间艺术精品。这些“精”品,都是本地特点的民间艺术“精”品,先后参加省和全国的大型活动荣获一等奖、银奖和优秀表演奖。二、多形式、多题材、多渠道创作更多更好的艺术“精”品。农村艺术“精”品的创作,不应局限于某一个种类或某个题材和体材,应拓宽视野、广开门路,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多的优秀“精”品,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如在类别方面:民间戏剧、民间灯彩、民间曲艺、民间剪纸、民间音乐、民间工艺等;在创作作者方面,各级文化部门的机关干部、专业人员,以及工人、农民和教师等。三、大力开辟“精”品“绿色通道”。大力开展新农村艺术“精”品的创作活动,必须考虑“精”品的“销路”和“出路”问题。否则,“精”品创作就会滞留不前。因此,各级政府、文化和群众部门,应开辟“精”品“绿色通道”,建立农村艺术“精”品“出炉”机制。如:省市县定期举办的农民艺术节、汇演、调演、大赛、展演、展出等,都要鼓励创作、加工的艺术作品参加,或专门举办创作“精”品展演和比赛活动,让新农村艺术“精”品得到展示的机会,使一批创作人员得到锻炼和提高,新农村艺术“精”品“脱颖”而出。
    品——文化品牌活动
    品:就是下工夫打造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特色、有吸引力的新农村文化“品牌”活动。“品”牌活动是一个地方文化发展与繁荣的标志。现在,许多地方的“品”牌活动做得非常成功,不但丰富和活跃了当地的群众文化生活,而且还提高了当地经济知名度,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如“潍坊风筝节”、“广西南宁歌会”、以及江西省“红歌会”、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旅游文化节”等都产生重大影响。中办发[2005]27号文件指出“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我们要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高度重视新农村文化“品”牌活动,发挥“品”牌活动优势,逐步实现“一村一品、一镇一品、一县一品、一市一品”。开展新农村文化“品”牌活动,应重点做好几个方面:一、重点打造有当地特色、农民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开展农民群众熟悉的文化活动,发挥“品”牌优势,不但当地农民群众能积极参与,还能吸引周边的群众和朋友。如本地的花会、灯会、歌会、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等有特色的项目,都可以打造成当地的“品”牌活动。二、要从小做起,持之以恒,做大做强。“品”牌活动,不是“招之即来”、“一蹴而就”就能做成的,而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过程,是年复一年地不断总结、提高发展起来的。“品”牌活动的初始,当地农民群众知之不多、了解甚少、参与感不强。这时,举办方不要灰心、轻而放弃,应契而不舍、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这样,一般“活动”就一定会逐步逐步地形成“品”牌活动。江西省吉安市群艺馆打造的“吉安市少儿故事演讲大赛”“品”牌活动,开始只有40多人,由于他们不断总结、提高和改进方法,经过连续5年不中断。从第四年开始,有200多名参赛者参与,在全市形成了重要影响。三、重在参与,要求不宜过高。“品”牌活动初始时,举办方不要目标过高,不要一定要达到多少人,规模要多大,质量要多高等。这样,限制了自己的思路,束缚了自己的手脚。要降低“门槛”、广泛宣传、大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这样,农民群众就会感到是自己喜爱的活动,热情参与。举办方可以把握时机、选择最佳时间、最佳地点、年复一年,这样就会把“品”牌活动办成当地农民群众的“节庆”活动,长期保留。四、与经济结合,为当地经济服务。一般来说,经济是文化的基础,经济发展了,就会带动文化的发展,文化做强了,也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一些地方的经济并不发达,民间文化资源却非常丰富,他们许多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活动,吸引许多远方的旅客来观光、旅游,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如:我国少数民族的“泼水节”、“火把节”等。此外,还可以为当地招商引资等服务。
    民——农民,新农村文化建设主体
    民,就是指当地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不分民族、不分职业、不分性别、不分年龄、不分贫富的农民。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文化三送”活动,并取得重大成绩,产生重要影响:首先,解决了农村长期存在的文化匮乏“三难”现象,新农村文化活动开始活跃起来。其次,一批大中心城区的文化精品,深入乡村,使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文化成果。再次,一批艺术家,有机会深入乡村,了解农民,贴近农村生活,密切广大农民群众关系。但是,农民的主体作用仍然发挥不够。如果把“送”文化长期作为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的主要措施,显得非常单调,很难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因为,“送”文化,怎么送?送什么?针对性不强,农民的选择余地不大,没有参与感和亲临感,送什么,就看什么,接受什么。时间长了,农民的热情不高,兴趣不大,也就无法真正满足农民的需要。根据十七大精神:“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我们要围绕“农民主体”开展各项活动。如果仅停留在文化“三送”的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广大农民群众不仅是“送文化”的观赏者,更是开展新农村文化活动的参与者和主角。因此,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应重点做好几点:一、大力开展农民参与性较强的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农民群众自己熟悉的、喜欢的民间灯彩、戏曲、剪纸、雕刻、编织、劳动技能等内容的比赛、演出和展出等活动,让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参与中享受文化的愉悦,在愉悦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二、大力培养农民业余文艺队伍。要大力开展农民参与的文化活动,就必须要培养一批农村业余文艺骨干和队伍。各级群艺(文化)馆,要经常举办农村文艺培训,提高农村业余文艺骨干的专业水平,提高农村业余剧团的演出水平,扶持他们长年活跃在广袤的乡村田野。三、大力鼓励农民兴办文化。大力鼓励农民自己办文化,发挥农村艺人、热心人的作用,兴办农户文化室、图书室、文化大院、农民放映队、农民业余剧团、特色文化产品等。通过多种方式的市场运作,使一批农村文化能人“以文兴农、以文致富”,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特——农村特色文化
    特:就是指农村有当地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孕育一方文化;“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天”。乡村各地均有各地自己特点的乡土文化,这些有特色有特点的乡土文化,对本乡本土的农民群众来说,具有认同感和凝聚力;对外界的朋友和客人来说,具有较强的艺术魅力和吸引力;从文化艺术的价值来说,具有较强艺术性、思想性及观赏性。因此,我们在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重视“特”色文化的建设,紧抓不放。努力做好“特”色文化,应重视几个方面:一、“特”色文化特别扶持。积极开展和扶持民间特色文化活动,各级农村文化业务部门,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摸清属在区城的民间特色文化,做到特色文化特别扶持。要制定好挖掘、整理、提高规划和计划,定期举办各种民间特色文化活动,不断开展“特色艺术之乡”申报和命名活动,积极开展特色文化产业开发与服务活动,使其成为农民收入新增长源。二、扶持和开展新农村“特”色文化活动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结合起来。现在,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是要保那些包括有价值、有特点、有影响的“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等进行挖掘整理,逐步申报县、市、省和全国保护项目加以保护,使这些“特”色珍品长期保留下来,传给后人。三、做好传统民间“特”色艺术的传承工作,大力培养一批年轻的民间“特”色文化继承人。我国民间“特”色文化之所以丰富多彩、绚丽多姿,主要原因是蕴藏一批身怀绝活、技艺精湛的民间文化艺人。这些艺人,随着岁月逝去,一些相继离去,一些还健在为数不多,但年岁已高,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一些珍贵的“特”色绝技,仍然没有继承人。所以,我们要认真耐心仔细地做好他们的工作,让他们培养一批年轻的继承人,使他们绝活技艺后继有人,不断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人——文化工作人员
    人:就是指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文化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这里特指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大力开展新农村文化建设,最重要的因素是“人”。过去长期存在的“设施难、经费难、编制难(定编、转编)”的“三难”问题,其中“两难”现已基本解决或即将解决。但是,“编制难”仍然是一些乡镇的突出问题。乡镇文化站是乡镇根据国家要求设立的公益性事业机构。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性、综合性特点,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时事政治的宣传、科学知识的讲座和普及、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及指导、辅导等工作任务。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重视解决好乡镇文化站“人”的问题,必须重视几个方面: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健全新型的选人用人机制。乡镇文化站是乡镇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除了和全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一起进行体制改革外,还要建立健全新型的选人用人机制。即所需编制内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标准,全部公开招聘,杜绝感情进人,关系进人弊端。对在编人员定职定责定目标任务,优者奖励、适者保留、差者换岗、劣者离岗、人走编不走;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激励机制,从机制上把好进人用人关。二、认真选用一批有热心、有经验、有奉献精神的乡镇文化站领头“人”。文化站是一个普通的平凡的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党的事业不可缺少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不是什么“热门”部门、“跑火”部门和“显赫”部门。而是工作苦、任务重、条件差、待遇低、要求高、责任大的“清水衙门”。因此,文化站的领头“人”的选用要细之又细、精之又精、慎之又慎。不要把站长作为一种“待遇”,作为“关系”和“人情”“赠送”一些与文化毫不相干的人。要选用那些热心文化站事业、废寝忘食、一心一意扑在文化工作上的“人”;要选用那些长期从事文化工作,积累丰富经验,特别是那些长期没有转编的、仍然战斗在乡镇文化站的、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本乡镇作出突出贡献的“人”;要选用那些甘为人梯、为他人作嫁衣、不争个人得失、不计个人名利的、有奉献精神的人。这样,乡镇文化站就会有一批高素质、高效率的领头“人”战斗在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第一线。三、认真选用一批综合素质较强的“人”。文化站的工作综合性很强,从总体来说,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从文艺类别来说,分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从活动形式来说,有文艺汇演、调演、展演、艺术大赛、艺术节、文艺晚会、展览、研讨会等;从活动组织来说,有策划、宣传、协调等;从文化产业来说,有立项、生产、经营、销售等。因此,在招聘农村文化“人”时,不但要有一专多能的创作能力和辅导能力,还要有管理、组织、策划能力;不但要有文化事业的综合能力,还要有文化产业的经营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一批精干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农村文化“人”才队伍,不断为我国新农村文化事业作出贡献。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十七大报告重点战略目标之一,也是我们每个文艺工作者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探讨、坚定信心、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大胆创新,不断为我国新农村文化建设,创造出经得起党和农民检验的业绩,无愧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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