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占地100余亩的文化广场上,呈三足鼎立状分布着三座建筑物——云南保山市文化馆、博物馆和图书馆,这里被称作保山三馆文化广场。类似的广场还有保山市腾冲县的腾越文化广场。它们是保山市群众文化活动场所的代表,是保山市政府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成果之一,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保山市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卓越成效。 随着保山市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政府对文化建设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督和公共服务的责任进一步明晰,调控、监管和服务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更多的财政资金得以更有效地投入到文化事业中。 “合并”与“分离” 保山市之所以被评为“云南省2007年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优秀州市”,与一个“合并”密切相关。这个“合并”指的是整合文化广电行政资源,将保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调整合并,新组建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07年1月,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正式按照新的职能运转。“简单地说吧,原来需要三天才能开完的会,现在一个上午就能解决了。”该局局长赵家华在回答“新的机构运转效果如何”时这样说。 正当记者和赵家华聊着的时候,云南广电局总编室的一位杨女士过来办事,她向记者做了一个对比:“以前,有时我们总编室发东西下去,没人及时处理,现在沟通很方便,而且工作内容比以前也更全面和丰富了。” 赵家华介绍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给予了理解和支持,以事业为重、以工作为重、以团结为重,在把工作开展起来的同时,积极开展竞争上岗,理顺关系,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使局机关工作进入了很好的状态。“改革的关键在于人。广电、新闻、文化都一样,‘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是一视同仁的。” 为推进广电系统政企、政事分开,保山市的又一个“合并”之举是将市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和市广播电视转播台合并重组为保山市广播电视台,明确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此举着力推动了文化行政管理的“四个转变”:从直接办文化向有效管文化转变;从实施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向实施对社会的全方位管理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多头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变。 在保山的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与“合并”动作同步的是“分离”,即理顺文化单位的产权关系,推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新闻媒体的剥离转制为例,保山日报社广告、印刷等部门组建为保山现代喷绘服务中心后,报社广告和经营收入比改革前增长了3倍多。2007年,《保山日报》在云南省报刊质量综合评估中被评为最高级别(A类)州市报。 与众不同的腾冲 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点后面、逐步推开”的保山文化体制改革思路的指导下,保山市不但有文化局等12个市直文化单位作为改革试点单位,隆阳区为改革试点县区,还有施甸、龙陵、昌宁三个逐步推进县和腾冲——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县。 身兼“云南省唯一的县级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试点单位”以及“全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推进地区”两项名头的腾冲县,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有“规定动作”——如对县文化体育局和县广播电视局实行合并,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管办、政企和政事“三分开”,新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更有独有的“自选动作”。 这是怎样的“自选动作”? 腾冲县文产办主任周特对记者说,“跟一般做法不同,我们把专设的文化产业管理办公室列为政府职能部门序列,同时加挂了县委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实行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 军人出身的周特曾担任乡镇企业局局长,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有着强烈的探索和实践精神。腾冲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过程中,吸纳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进来进行嫁接改制,对有一定经营收入的文化事业单位,将其经营性业务剥离出来,按照市场运行机制组建了公司;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则采取逐步“断奶”,规定时间内完成转制等。 作为保山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投影,腾冲有其特殊性,也有其普遍性。它的“常规动作”强化了政府宏观调控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把可以交给并且应该交给市场的都还给市场,由市场办,盘活资源的同时也激活了机制;而其“自选动作”则通过设置属于政府机构序列的文化产业管理机构,解决了有机构管事、有人理事和有钱办事的问题。 可以说,文化体制改革是腾冲进行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措施,也是保山市推进区域文化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进而实施“文化名市”战略的有力举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