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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为什么还要弘扬孝道文化
来源: 浙江文化信息网  作者: 吕洪年 孙健龙  2009-01-02 16:21:14
  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孝道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儒家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矣。”一部《孝经》,把孝说作“天之经也,地之义也”。这部不足两千字的古籍被历代所重视。自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被尊崇为正统思想。西汉皇帝(惠帝刘盈始)的谥号前面加个“孝”字,东汉选拔人才的方式主要是举“孝廉”。一套廿四史中,多有《孝友传》、《孝义传》,集中表彰历代孝悌力行的人。宋代以来,《孝经》被尊为“十三经”之一,进学读书者必经诵习,科举考试从这里出题。宋明以后,社会上有大量蒙书问世,更用通俗浅近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故事宣传孝道。一部《廿四孝图》,妇孺皆知,《劝孝歌》、《劝报亲恩篇》等更是集中的宣传孝道。
  在我们这一片吴越大地上,就有着十分丰富的孝道文化资源。历史上出过众多的孝男孝女,比较著名的就有上虞的曹娥,她是正史中提到的第一个女孝子。曹娥虽不见于我们今天常说的二十四孝,但她的知名度很高,在古籍中出现的频率也比较高。正是因为曹娥的孝道传说,她溺水而死的江改名为孝女江,又名曹娥江。此外还有浙江义乌这一地名的来历。提起浙江义乌,中国人没有不知晓的,它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小商品城。可这“义乌”二字,与原来一个叫颜乌的孝子有关,知道的人并不多。据说,颜乌是会稽人,事父至孝。父亲死后,颜乌葬父,负土成坟。一群乌鸦衔土帮助颜乌葬父,葬毕,群乌因衔土而嘴巴受伤。后来为了纪念孝子颜乌,就将颜乌家居之地,叫做乌伤。王莽时乌孝。唐高宗武德四年,将乌伤改名为义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南宋时期出在新登县(今属富阳市)的大孝子周雄。关于他的孝行事迹与文化遗产,我们曾受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领导的委托,深入富阳市渌渚镇考察,受到当地政府与群众的欢迎与接待,深感我们今天弘扬孝道文化不仅很有必要,而且意义重大。
  富阳渌渚镇周家庄(今下村)是周雄的故里,至今尚有不少关于他孝行事迹的历史文化遗存。在新建的周雄纪念馆有一块明代万历年间的碑刻,较为详细地记述周雄的事迹,十分珍贵。全镇各村社,至少还有“太太殿”的遗址六、七处,祭祀周雄的庙宇老百姓称其为“太太殿”,因为周雄一生行事都出于他的“菩萨心肠”,又说他的一个右手指代身葬在太太山,所以便又称他为“太太菩萨”。当地老百姓中间流传着不少关于他的传说故事,其中有一位医生李仁贤根据这些传说故事并参考旧时的《新登县志》写成一本《周雄传奇》的书,有10来万字,从而使800多年之前的历史文化,在今天得以弘扬。
  周雄的孝行,由于宋、元、明、清四朝六个皇帝的十一次敕封,在我国东南地区浙、苏、皖、闽四省颇具影响,对他的信仰与崇拜地域范围比较宽,而且除了他的孝行之外,对他的治病、治蝗、抗暴、救灾、捕虎、除恶等方面的功绩,也有传颂。民间还把他推崇为是一方“水神”,称为“周显灵王”。因为他常从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兰江而至衢江,最后因风暴在衢江落水,按他一贯的品行,他死后也定能保护一方水土的平安。所以,富阳市的“孝子祭”庙会,规模很大。
  周雄孝道文化的载体,是“太太殿”庙会,可以称为“孝子祭”,简称“孝祭”。以传统的祭祀礼仪,来弘扬与教化古己有之的孝道,尚不多见。相传旧历三月三,九月九为春、秋两次庙会,抬周雄的塑像到各村“出巡”,并在他的外婆家百丈山下郎家村宿一夜。出巡时有响锣开道,接着高照队,铜锣队、呼叉队、花篮队、十番队,均为各村自发组织的会班,民间艺术沿路表演,观者如潮,风起云涌。然后便是“神桥”,十六人大扛。然后还有十分庄严、肃穆的祭祀仪式。如此规模的庙会与隆重的祭祀,周雄的事迹与孝行,当然传布开去,影响深远。
  弘扬以周雄为代表的孝道文化,构筑今天现实社会需要的“和谐社会”,“和谐群体”与“和谐家庭”,这是当今文明生活的一个新亮点。省文化厅与富阳市举办弘扬孝道文化的征文以及富阳市举办周雄孝星奖的评选,已经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许多孝星的事迹感人至深。
  我们今天为什么还要弘扬孝道文化?传统孝道文化的精华与糟粕到底在哪里?富阳市的孝祭风俗如何申报“非遗”名录项目?这是我们今天所要深入思考与探讨的三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今天还要提倡与弘扬孝道文化?我们这一代绝大多数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压力大”,“经济收入低”。活得真有点累。俗语说:“一代还一代”,养子女,是前世欠的账,今世要还的;我们今天想照顾老人,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除了个别人有“吃老”、“扒老”思想之外,大多数是抱着勉为其难的态度。
  什么是“孝”?按照传统的说法,便是“善待父母”,子女在成年之后,要使父母在生前生活得快乐、幸福,在死后能很好的安葬,料理好后事。“一代还一代”的思想,是做父母的一种自我安慰,不应当作为子女不孝顺的借口。为什么子女要孝敬、孝顺父母,我们的理解,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三种“恩情”,子女长大后应当“报答”,如果连一点起码的报答之心也没有,还讲什么道德与法律,有无报恩的思想,是衡量一个人有无道德,其道德高低的起码标准。如果不讲报答,在朋友之间,便是自私的占有与无情的掠夺,在父母与子女之间,便是“寄生”与“不尽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哪三种“恩情”呢?一是生育之情,二是养育之恩,三是教育之泽。《孝经》说:“身体肤发,生于父母,不敢毁伤”;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诗经》上说:“父母生我养我,育我鞠我”,等等,这都是说父母对于子女有生育之情,养育之恩和教育之泽。
  我们认为孝道在终极上的基础,便是伦理上的报恩观念,如果说生儿育女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并因此认为父母对子女没有任何恩惠,这种观念是不能成立的。难道父母的生育,不是一种亲情,父母的养育不是一种恩惠,父母的教育,不是一种恩泽,对此都不应当报答?!动物尚且能够反哺:小羊跪着吸母乳;小乌鸦会给老乌鸦喂食,何况我们人类呢?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人到老年以后,在他不能再为社会作贡献而丧失劳动力的时候,社会和国家应当对他担负起责任。这话当然是正确的。社会愈进步,经济愈发展,社会对老年人的保障,也必然愈加完善。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有的民族和地区,对老年人是遗弃的,让他们到山上去自生自灭,名叫“弃老山”,老人在山上住的窖洞叫“自死窖”,后来因为老年人经验多,有许多事情年轻人不知道,需要向老年人请教,要他们解决难题,才反过来把老年人从山上接回来,变“弃老”为“敬老”。国家、社会对老年人有责任,做子女的不能因此而对父母不知报答。
  何况,我们今天还不仅仅要孝敬、孝顺自己的父母,而是还要“老吾老及于人之老”、“幼吾幼及于人之幼”。今天,我们提倡忠、孝于父母,并同时要由此而扩大到忠、孝于国家和社稷。“尊老爱幼”要成为全社会的美德与风尚。
  当然,对于孝的问题,过去社会对它强调得过分。统治者为了要人愚忠,也便要人愚孝。《二十四孝图》中的有些故事,其实都是在宣传愚孝。所谓愚孝,即是子女们牺牲自己的健康, 牺牲自己的妻儿子女,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来行孝,使许多子女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制造了许多人间的悲剧,所以古代有不少孝子,为了以孝出名,以孝升官,不惜弄虚作假,欺世盗名,这是古代孝道走到了它的反面虚伪和欺骗,完全是一种糟粕,我们在今天也完全应当将它抛弃。
  至于富阳市的孝祭风俗申遗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是定名问题。对富阳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孝道风俗,进行充分的调查摸底,搞清家底,抓住它的内涵与底蕴,给历史文化遗产以准确的定名、定性与定位。
这次要申报第三批市级、省级名录,以周雄传说为题,不仅是传说要相互作比较的问题,还恐怕是与事实不完全一致,因为“传说”只是“孝祭风俗”的一部分,更多的内容还有待发掘与清理。
  二是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要深入研究,其定名定性要与非遗名录的分类相对号。到底是传说还是风俗,值得商讨。以“传说”来讲,在渌渚镇能讲周雄传说的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三是要保护这项“非遗”项目,最好集全市之力,至少集全镇之力,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目前最主要的是恢复孝祭的各种民间会班,搭建起老年人传承的平台。保护不是进博物馆,保护是要它活起来,传下去,这方面的潜力很大,前景可喜。
  (作者吕洪年系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孙健龙系富阳市渌渚镇文化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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